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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疫防指发〔2020〕1号 沈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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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沈抚新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精神,沈抚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警示全体生产经营者,从即日起高度关注全国疫情防控信息,认真执行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期间关闭域内所有娱乐场所(KTV、酒吧、网吧、电子游戏室、洗浴中心、健身房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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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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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疫防指发〔2020〕2号 沈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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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各企业和有关单位 :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沈抚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延迟沈抚新区域内企业复工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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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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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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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根据辽宁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的部署安排,为了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积极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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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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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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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各企业和有关单位 :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沈抚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延迟沈抚新区域内企业复工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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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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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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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经济区):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护信访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要求,即日起,沈抚新区各级信访接待场所暂不接待走访群众,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群众如有信访诉求可通过来信和电话信访渠道反映。 来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沈抚新区应急管理局。 农民工维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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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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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公安机关对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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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维护当前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从即日起,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举报下列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之一,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一)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二)以故意逃避、隐瞒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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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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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线疫情防控人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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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沈抚新区管委会,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一线疫情防控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一线疫情防控人员感染病毒或感染后传播病毒,进一步加强一线疫情防控人员自我防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自我防护意识 新型冠状病毒具有飞沫(或粘膜接触)传播、潜伏期长(最长为14天)、广泛的人传人特点,而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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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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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沈抚新区工程系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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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9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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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汇聚人才,助力沈抚”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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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沈抚新区发展,加快实现“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十年增长极”的目标,吸引各类型人才到沈抚新区就业、创业,根据新区发展建设需要,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拟于9月28日(周六)携域内企业在抚顺人才市场举办2019年沈抚新区人才招聘会。 一、活动名称 第六届“汇聚人才,助力沈抚”2019年沈抚新区人才招聘会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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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9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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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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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委会工作人员拟录用名单公示 根据《辽宁省沈抚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等程序,新区管委会机关拟录用于富平等19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期间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查询电话:024-31226546 监督电话:024-31226521 附件:省沈抚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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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9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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