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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促发展 不断优化示范区营商...
审批局党支部共有党员24人,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营商环境”为重要载体,立足“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要求,强堡垒、聚合力、树形象,在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了新担当。 围绕需求导向 助推优质服务 “去年9月到现在,来沈抚示范区服务中心已经3次了,每次心里都觉得暖暖的。”“我亲身感受到了示范区的效率
发表时间: 2020年10月29日

沈抚示范区电商直播节销售额近2000...
近日,由辽宁省商务厅主办,沈抚示范区和京东智联云(辽宁)数字经济产业园承办的“辽宁省首届电商直播节”圆满落幕,全省各地分会场同频互动,千家企业、万种商品齐聚辽宁。据统计,在连续7天的直播带货系列活动中,沈抚示范区累计销售额超过1982万,全省排名第八位。 沈抚示范区分会场设在京东智联云(辽宁)直播基地,为了全面展示销售示范区特色产品,提升电商直播热度,示范区产业发展局联合京东智联云(辽宁
发表时间: 2020年10月29日

人力资源局赴本溪开展招才引智活动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示范区就业、创业,10月29日 ,沈抚示范区人力资源局携域内20家重点企业赴本溪辽宁科技学院开展“博揽精英,共筑未来”2020年沈抚示范区赴外招才引智系列活动。 活动围绕专场招聘会、人才政策推介会、创新创业培训三部分展开,吸引了1000余名即将离校的毕业生参加。示范区域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68个,计划需求人数582人。现场气氛热烈,求职者积极与招聘单位交流,40余名求职者现场
发表时间: 2020年11月04日

沈抚示范区行政审批局荣获辽宁最美...
近日,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和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的“辽宁好人•最美职工”选树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沈抚示范区行政审批局荣获“辽宁最美职工团队”荣誉称号。在全省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中,只有10家单位获此殊荣! 一直以来,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新理念、智审批、简办事、优服务”为核心,实施“园丁式”审批服务,构建亲民
发表时间: 2020年11月12日

自助终端进社区 企业注册就近办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改革,不断深化百姓办事“最多跑一次”,努力实现业务办理线上线下相融合,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社区延伸。近期,行政审批局根据域内各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网办情况,在业务办理数量较为集中的汪家街道汪家社区和李石街道鑫城社区分别设置企业登记自助办理终端,方便企业、百姓自助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 业务
发表时间: 2020年11月26日

构建新区特色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
为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标杆区,沈抚新区积极构建富有新区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评价监督推动作用,进一步吸引集聚高端要素资源,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包括政务环境、要素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设施环境、开放环境、法治环境7个一级指标,下设26个二级指标,77个三级指标。指标设置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
发表时间: 2019年04月25日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智慧大厅”...
4月20日,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期正式投入使用,实现新区所有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办理”。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是全省首个享有省市县三级审批权限的政务服务中心,以“两打造”“两建设”“三做好”为总体目标定位,即努力打造行政审批效能最优新区,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新区;建设改革创新示范窗口,建设高品质服务窗口;做好企业大管家,做好人民勤务员,做好改革先行者。中心总面积4200平方米
发表时间: 2019年04月26日

沈抚新区优化审批服务若干措施
一.便捷市场准入 1.扩大企业名称行政区划选择范围。企业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可自主选择冠“辽宁”、“沈阳”、“抚顺”和“辽宁省沈抚新区”名称作为行政区划。 2.放宽企业名称行业用语。除法律、法规明确禁用的行业用语,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关政策、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等进行表述。 3.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用语。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明确的经营项目,可以参照相关政策、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等进行
发表时间: 2018年09月21日

沈抚新区行政审批局举办“沈抚新区...
为普及民生事务全域通办知识,让居民真正了解全域通办便捷高效的审批模式,近日,沈抚新区行政审批局来到李石经济区康宁社区举办“沈抚新区民生事务全域通办小课堂”知识讲座,来自康宁社区的40余名社区居民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为大家讲解了全域通办的办事理念、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多项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事务全域通办知识。随后,组织现场居民进行“全域通办”知识问答,大家围绕全域通办涉及
发表时间: 2019年12月04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9年10月22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
发表时间: 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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