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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沈抚新区优化审批服务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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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便捷市场准入

1.扩大企业名称行政区划选择范围。企业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可自主选择冠“辽宁”、“沈阳”、“抚顺”和“辽宁省沈抚新区”名称作为行政区划。

2.放宽企业名称行业用语。除法律、法规明确禁用的行业用语,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关政策、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等进行表述。

3.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用语。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明确的经营项目,可以参照相关政策、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等进行表述。

4.提供企业住所登记服务。对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暂不具备住所登记条件的企业,新区提供企业住所托管服务。

5.企业登记“零填表”。企业现场办理注册、变更事项,提供身份证、住所证明等必要证件后,可口头申报,无需填表。

6.企业登记“零见面”。企业登陆“沈抚新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进行企业登记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全流程网上操作,可不到现场办理。

二.简化办事流程

1.省市县三级权限一体化。依授权集中行使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权限,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理。

2.企业开办一站完成。新设立企业享受营业执照领取、印章刻制、银行开户、免费CA电子认证、税务发票申领的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实现4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

3.减少审批层级。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一审一核”的事项外,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

4.压缩审批时限及要件。需要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的审批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余审批事项一律即时办理,当场办结。对于新区范围内出具的审批要件,通过网络共享或内部流转获取,无需企业重复提供。

5.联合评审勘验。涉企评估、审图、踏勘全部并联运行,统一受理、集中实施、一次告知、整体反馈、限时办结。

6.区域综合评估。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文物评估等8项区域性专项评估,落户项目可免费共享评估报告。

7.国际贸易便利化。发挥自贸区协同区作用,为新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新区企业可使用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保税仓库从事进口业务。

三.优化政务服务

1.网上审批“零跑腿”。通过新区政务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即可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可申报、可受理、可办理、可互动、可评价。

2.总部企业专享服务。总部基地入驻项目可享受企业注册、项目落地、开展经营等方面的便利化政策,为总部企业入驻开通“专享通道”,实现优先办理和“代办、帮办、跟办”的立体化服务。

3.实行“服务管家”制度。制定“服务管家”服务项目清单,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接洽、联系、指导、申请、办结等全流程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在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开展容缺受理。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及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先批后审。

5.实行延时、错时服务。实行工作日延时、午休错时服务,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全天候预约审批服务,快速办理急需审批事项。

6.企业自主选择社保缴纳地。根据企业需求,可自主选择沈阳或抚顺办理社保业务。

7.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平台。推介新区政策,解答企业咨询,回应社会关切,受理涉企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对企业营商诉求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重点督办、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