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年07月13日   点击: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土地征收,保障城镇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

现就有关示范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必要性、工作开展概况和主要内容等进行简要解读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涵义

成片开发,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

二、编制示范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必要性

本工作方案是结合示范区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操作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通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沈抚示范区2021年10月启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示范区规划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及有关专家学者对成片开发方案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从而达到有效规范成片开发规模、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目的。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后,呈报示范区管委会审查20225月,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对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进行批复,并同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