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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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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制定了《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管理办法》制定主要基于以下背景: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宽企业质押物范围,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制定《管理办法》通过与金融机构风险共担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为企业融资。

二、总体框架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分别为:总则、资金管理、运作模式、风险补偿、监督约束、附则。

三、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等问题,主要包括制定目的、文件依据、名词解释等。具体说明了《管理办法》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合作机构的含义,《管理办法》支持的企业范围。

2.资金管理。明确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中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风险补偿资金池来源与规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受托管理机构主要职责等。

3.运作模式。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运作模式类型、合作机构职责、贷款额度和期限、补偿范围、贷款资金用途、贷后管理等相关问题。

4.风险补偿。明确风险补偿资金使用中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风险补偿情形、风险补偿资金申报程序、风险补偿上限、逾期贷款追偿、暂停合作情形相关问题等。

5.监督约束。明确相关禁止行为和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主要包括对贷款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合作机构、受托管理机构发生恶意行为的处理。

6.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部门、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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