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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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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制定了《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管理办法》制定主要基于以下背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多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较前阶段,呈现轻资产、现金流不稳定等特点,取得银行贷款较难。为了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增加示范区域内有效金融供给,制定《管理办法》通过与金融机构风险共担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对域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二、总体框架

《管理办法》,共分七章,分别为:总则、资金管理、合作机构、贷款管理、风险补偿管理、监督与约束、附则。

三、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等问题,主要包括制定目的、文件依据和名词解释等。具体说明了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受托管理机构、合作机构、科技型企业的含义。

2.资金管理。明确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中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风险补偿资金池来源与规模、财政金融局主要职责、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主要职责、受托管理机构主要职责等。

3.合作机构。明确对合作机构的要求等相关问题,主要包括合作机构条件和主要职责等。

4.贷款管理。明确贷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贷款企业实行名单准入制管理、贷款用途、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贷款发放程序、贷后管理等。

5.风险补偿管理。明确风险补偿资金使用中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风险补偿情形、风险补偿比例、风险补偿上限、暂停合作情形、风险补偿资金申报程序、逾期贷款追偿相关问题等。

6.监督与约束。明确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主要包括对贷款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合作机构发生恶意行为的处理办法。

7.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部门、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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