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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七项预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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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修编了《辽宁省沈抚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七项预案》(以下简称《七项预案》)。

一、修编背景

《七项预案》制定主要基于以下背景: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二是由于原预案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成立前编制,沈抚示范区成立后,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已发生重要调整,相关重要信息亦发生了重要变化。

二、修编清单

1、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制造业专项应急预案;

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冶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总体框架

本次《七项预案》修编,每项预案分8个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预警响应、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附则、附件。

四、主要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明确了预案编制的目的、要达到的目标和作用等。完善了预案编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部门文件。规定了预案适用的对象、范围。明确了本预案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明确了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减少危害等原则。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的构成。调整了应急组织体系中成员单位应急工作职责,规定了工作组协调工作范畴。

3、预警响应:完善了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制定预警响应措施,对终止条件做出说明。

4、信息报告和发布:对信息报告单位收集和提供事故和灾害数据做出规定,对信息报告做出了规定。

5、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响应程序、终止条件,根据不同级别的启动条件制定不同的响应措施。

6、保障措施:完善了保障措施,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传和培训,贯穿事前、事中、事末。

7、附则:说明了相关术语、明确了预案解释权、预案演练和修订、实施时间等。

8、附件:更新了应急专家名单、应急组织机构框图、各指挥部各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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