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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新区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9年03月1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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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沈抚新区的聚集,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结合《辽宁省沈抚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暂行)》,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完成了《辽宁省沈抚新区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19年3月20日前反馈至新区党群部。

沈抚新区党群部电话:024-67980035

辽宁省沈抚新区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沈抚新区的聚集,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在借鉴学习先进地区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辽宁省沈抚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制定如下政策。

一、享受产业园扶持政策的范围

1.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机构。

2.入驻产业园为人力资源产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二、入驻产业园基本条件

在沈抚新区注册并实缴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三、扶持政策

(一)贡献类经济奖励

1.经济贡献奖励。对引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对上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大小,给予地方经济贡献50%以上的奖励。奖励期满,年度经济贡献度较上一年度增长的,以其当年对新区地方紧急贡献50%额度予以奖励。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公司享受连续五年地方经济贡献100%额度奖励。

2.业绩贡献奖励。对入驻产业园企业在沈抚新区取得年度营业额超过一定标准的,实行一次性奖励。

(二)办公用房补助

3.房租补助。对入驻产业园企业租用沈抚新区制定的总部楼宇且全部自用的,自认定之日起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助。

4.装修补助。对入驻产业园企业给予一次性入驻装修改造补贴。

5.购房补助。入驻企业5年内,对地方经济实际贡献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新区指定区域购置楼宇且全部用于开展人力资源相关业务的给予补助。

(三)奖励类优惠政策

6.进入产业园企业奖励。进入产业园的企业,每年组织一次评选活动,并给予2-5万的奖励。

7.引进人才奖励。入驻产业园的服务机构为沈抚新区引进各类人才,奖励入驻引才机构1-5万元/人不等的奖励。

8.创新扶持奖励。入驻企业发展“互联网+”和“专、精、深”等人力资源服务新兴业务和产品,经认定,可根据贡献度大小和具体发挥作用等情况,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

9.品牌奖励。对入驻产业园的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类企业或机构,根据对地方经济实际贡献情况,给予推荐方一次性1-5万元不等的奖励。

10.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政策。政府购买人力资源项目,在符合招标相关规定的范围内,优先选择入驻企业;入驻企业组织开展市级(含)以上的人才招聘推荐、人力资源发展论坛、人力资源跨区域交流等活动,可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服务补贴。

11.一企一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服务业100强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产业园、将总部(区域总部)迁入产业园的国内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由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

四、优惠政策执行条件及期限

1.享受产业园优惠政策的企业,必须在产业园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

2.上述优惠政策从即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由沈抚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3.入园企业依照会计年度,按从优、从高、同类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本办法所列优惠政策。

4.享受《辽宁省沈抚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暂行)》政策的,不再享受该政策。

附件

辽宁省沈抚新区人力资源产业园

政策实施细则

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沈抚新区的聚集,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根据《辽宁省沈抚新区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暂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政策细则

1.经济贡献奖励细则

对上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达5-20万元的,给予五年市级贡献50%额度的奖励;

对上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达20万元以上的,给予前三年市级贡献100%额度的奖励,后两年市级贡献50%额度的奖励;

对上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达50万元以上、且将公司区域总部进驻产业园办公,经沈抚新区管委会认定的企业,给予五年市级贡献100%额度的奖励。

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公司享受连续五年地方经济贡献100%额度奖励。

2.业绩贡献奖励

对入驻产业园企业在沈抚新区取得年度营业额超过以下标准的,实行一次性奖励,具体如下:

派遣、外包类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给予5-8万元的奖励;年度营业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2-5万元的奖励。

咨询、培训、猎头、测评类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分别给予最高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

(二)办公用房奖励明细

3.房租补助。对入驻产业园企业租用沈抚新区制定的总部楼宇且全部自用的,自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助:

第一年补助年度租金的50%;

第二年补助年度租金的30%;

第三年补助年度租金的20%。

单个企业每年房屋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装修补助。对入驻产业园企业给予一次性入驻装修改造补助。

入驻装修改造费用不足200元/平方米的,按实际支出金额补贴;

入驻装修改造费用超出(含)200元/平方米的,按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

5.购房补助。入驻企业5年内,对地方经济实际贡献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新区指定区域购置1000平方米以上楼宇且全部用于开展人力资源相关业务的,管委会按2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三)奖励类奖励明细

6.进入产业园企业奖励。对进入产业园的企业,每年组织一次优秀企业评选活动,并给予获奖企业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产业园每年该项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7.引进人才奖励。入驻产业园的服务机构为沈抚新区引进各类人才,其所引进的人才年薪30-50万元、50-100万元、100-200万元,提出申请、备案及项目过程记录,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工作6个月以上的,经评估审核后,分别奖励入驻引才机构1万元/人、2万元/人、5万元/人。

8.创新扶持奖励。入驻企业发展“互联网+”和“专、精、深”等人力资源服务新兴业务和产品,经评估审核,可根据贡献度大小和具体发挥作用等情况,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

9.品牌奖励。对入驻产业园的全球500强、全国百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类企业或机构,根据对地方经济实际贡献情况,分别给予推荐方一次性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10.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政策。支持和鼓励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政府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项目,在符合招标相关规定的范围内,优先选择入驻企业;入驻企业组织开展市级(含)以上的人才招聘推荐、人力资源发展论坛、人力资源跨区域交流等活动,经认定,可按其规模、影响、效果、作用等情况,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服务补贴。

11.一企一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服务业100强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产业园、将总部(区域总部)迁入产业园的国内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由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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