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1日,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沈抚示范区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的十项政策》(以下简称《十项政策》)。
一、制定背景
《十项政策》制定主要基于以下背景:近年来,示范区尚未出台相关的农业扶持政策,农业产业发展相对落后,产业结构优化不够,特色农产品开发不足,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不快,机械化程度不高,三产融合程度不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益较低,资源开发利用率低。另外,示范区村集体经济发展严重落后,村集体对发展经营性农业项目积极性不高。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示范区各街道(乡、经济区)、各行政村(社区)结合各地实际,分别提出了农业产业及集体经济发展方向、思路、目标。为了激励各乡村的积极性,示范区及时出台农业扶持政策,势必会对农业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总体框架
《十项政策》,共分4项内容,分别为: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扶持政策、其他规定。
三、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提出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及目标。
2.基本原则。规定现代农业产业、村集体经济发展应遵循的四条原则,即:坚持项目优选、精准扶持;坚持标准合理、惠及大众;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3.扶持政策。制定示范区未来几年重点扶持的十项内容,包括观光休闲农业、设施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作物秸秆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优质高效林果业、农产品品牌建设、智慧农业、农村电商、重大农业招商项目、村集体经济等;
4.其他规定。明确农业政策适用范围、兑现流程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