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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机构设置及组建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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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成立土地仲裁办?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化 、工业化的发展,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越来越多。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据法律的基本精神,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开展调解和仲裁,对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成立土地仲裁办是为了解决哪些问题?

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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