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哪里?
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在示范区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的并纳入示范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预算,由示范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用于支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和实施各类科技活动,推动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资金。
2. 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有多大规模?
计划每年3000万元,支持各类科技研发项目,撬动更多研发投入。
3.示范区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有哪些补助方式?
主要有三种补助方式:
一是事前资助方式,是指项目申请单位在项目立项后,获得专项资金资助,按照项目合同书要求使用资金。事前资助根据项目特点可分为一次性资助和分期资助方式。
二是事后补助方式,是指项目申请单位已先行投入资金开展工作,示范区科技计划管理项目部门对其研发费用、绩效进行审计或评估,并给予财政资金相应补助。
三是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是对项目申请单位获得国家、省科技计划资助或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给予的奖励性后补助。
4.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是一次性拨付还是分期拨付?
对于采取事前资助的项目,专项资金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属于资助金额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简化拨款流程,立项后由财政金融局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属于资助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在确保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的基础上,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金额的50%,按任务目标完成度进行项目监管,通过中期评估后再支付剩余部分。
对于事后补助和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由财政金融局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