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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0年08月1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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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辽宁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印发了《辽宁省沈抚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案》),《总案》是我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一、制定背景

《总案》作为我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总纲。《总案》制定主要基于以下背景: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二是基于示范区的当前没有总体预案对全区突发事件进行指导。

二、预案的总体框架

《总案》修订后共九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部分预警与信息报告,第四部分应急响应,第五部分恢复与重建,第六部分保障措施,第七部分预案管理,第八部分奖励与责任追究,第九部分附则。

三、主要内容

着重明确全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各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定位,规范分级响应标准,明确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流程,细化风险防控、指挥协调、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等具体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总则包含预案编制目的和依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预案体系等6节内容。明确了《总案》适用于“发生在新区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本区的有关机构、单位或人员,由新区管委会负责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全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本定位,《总案》的基本要求简洁明确、重点突出。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分为4大类。

(二)组织体系。修订后组织体系包括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专项指挥机构等6节内容。明确新区管委会是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明确了街道(经济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其他基层组织和单位在街道(经济区)的指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等内容。

(三)预警和信息报告。修订后包括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等3节内容。明确了预警级别划分为4级,明确了信息报告的基本要求,规范了信息报送、首报续报的流程等。

(四)应急响应。内容涵盖分级响应、先期处置、应急响应等5节内容。细化了先期处置责任主体和处置措施,明确了分级响应主体与原则,对应急结束程序和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发布主体、形式等。

(五)后期处置。修订后的后期处置包含善后处置、调查评估与总结、恢复重建等3节内容。围绕“事前预防、事中响应和事后处置”三项步骤,突出善后处置要以解决矛盾纠纷、疫病防治、环境污染及责任理赔为重点,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六)保障措施。着重从通讯与信息、应急队伍、经费保障等9个层次展开。明确了财力、物资、安全防护及治安保障的责任主体与保障要求,明确了医疗卫生应急力量建设、交通应急协调机制、应急通信能力提升、公共设施运维管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七)预案管理。结合上位法最新要求和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精神,对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审批、备案等进行了明确,对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等进行了补充完善。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明确了预案考核、表彰与奖励、责任追究等内容。

(九)附件。明确了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和预案清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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