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抚示范区机关第二届趣味运动会举行
|
|
|
|
|
|
发表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
|
|
电商聚力 赋能振兴 沈抚示范区系列...
|
|
10月31日,中国(辽宁)品质电商合作交流活动周正式启动。本届活动周以“共享数字时代新机遇,共创品质电商新未来”为主题,同期举办的直播节则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数字消费新动能”,旨在立足辽宁直播经济资源优势,以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广泛汇聚全国电商领域的优质资源,共同探索辽宁直播经济的新路径,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活力。 在电商合作交流活动周主会场,示范区开放合作局联合明远集团组织示范区
|
|
|
|
发表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
|
|
沈抚示范区召开第17次常务会议 传达...
|
|
10月28日,沈抚示范区召开2025年第1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听取示范区前三季度经济运行、营商环境建设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宏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
|
|
|
|
发表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
|
|
沈抚示范区:敬老爱老暖人心,健康...
|
|
情暖重阳,关爱同行。近期,沈抚示范区各街道(乡、经济区)积极联动,以务实举措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用心守护“最美夕阳红”,掀起一股敬老助老的服务热潮。 拉古满族乡统筹各村医疗资源,持续开展健康服务:赵家村、松岗村联合专业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拉古村举办慢性病防治讲座,并开展一对一健康咨询。刘山村、鸽子村、西六家子村、大甸村等村同步推进线上线下反诈宣传,借助方言短视频、互动问答等形式普及防
|
|
|
|
发表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
|
|
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申报项目公示表
|
|
根据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据企业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推荐下列单位参评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 特此公示。 推荐单位名称∶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1 ZL202111582589.7 矿山防爆电器安全参数智能化检验系统及检验方法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
|
|
|
|
发表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
|
|
“黑科技”揽才!沈抚示范区“扫脸...
|
|
10月26日,沈抚示范区受邀参加2025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暨“百智百企”沈阳行活动。示范区域内的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辽港智能技术创新研究院、沈阳工学院等10家重点企事业单位现场“招贤纳士”。 活动中,示范区党建工作部通过介绍区域发展特点、人才政策优势以及企业岗位信息等方式,积极开展招聘引才工作。据统计,示范区此次共发布涵盖医疗、机械制造、教育等领域的优质岗位40个。沈阳工学院
|
|
|
|
发表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
|
|
2025年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食品安全“...
|
|
为常态化推进“你点我检”活动,让广大群众深刻感受食品安全监管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细致服务,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31日开展第12期的“你点我检”常态化调查问卷活动。 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准回应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提升群众参与度,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开展11月份“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针对您最关注的食品种类、最关心的食品生产经营
|
|
|
|
发表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
|
|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
|
|
|
|
|
|
发表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
|
|
关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第八...
|
|
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相关规定,现将示范区第八批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购房补贴名单予以公示(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12月24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1、122号窗口 联系人:刘宇涵、丁禹含
|
附件【.xlsx】
|
|
发表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
|
|
关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4...
|
|
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人才政策兑现相关规定,现对示范区2024年度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配套支持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12月24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1、122号窗口 联系人:刘宇
|
|
|
|
发表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