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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66批次,全部合格。具体情况如下:涉及普通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饮料、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冷冻饮品、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
附件【.xls
发表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关于公开征集技术经纪人的通知
为加速贯通沈抚示范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搭建高效技术交易服务桥梁,现面向区域内公开征集一批专职技术经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受聘于沈抚示范区内科技成果挖掘机构,且专职从事技术经纪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技术经纪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2.与沈抚示范区内科技成果挖掘机构签订有效聘用合同; 3.在聘用机构内专职从事技术经纪人工作。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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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关于沈抚示范区申报第十一届辽宁省...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省长质量奖评定部门推荐公示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经形式审查,沈抚示范区2家组织申报2025年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申报组织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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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各有关汽车销售企业: 按照国家、省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的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沈抚示范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整如下: 1.沈抚示范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于2025年10月15日0时起停止实施。 2.2025年10月14日24时前取得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
发表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专题专栏
发表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关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4〕2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5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3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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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题: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写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 新华社记者 历史,正在书写新的篇章。 10月20日至23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未来五年中国发展擘画蓝图。 2021年—2025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
发表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面向国内...
为补充沈抚示范区优质教育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保障区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工作人员交流审批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4〕9号)要求,结合示范区教育实际需求,现就面向国内部分“双一流”院校中涉及教育类特色学科的高校(以下简称国内部分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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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5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68人,候补中央委员147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二十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
发表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
沈抚示范区各经营主体: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保障交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经营者合同行为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恪守法律法规底线,依法订立合同 经营者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
发表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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