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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企业年报开始啦!
2022年度企业年报开始啦!各位老板你准备好了吗? 01年报公示的主体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02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3年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2年度年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6月30日)。   03年报公示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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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年02月06日

关于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一站式”...
为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切实优化示范区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推进辽宁自贸区沈抚联动创新区建设,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增加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业务咨询服务、专利转移转化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服务功能。 窗口业务范围调整为: 1.商标注册受理、咨询服务; 2.发明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 3.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审备案
发表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拉古满族乡与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
8月5日,拉古满族乡与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智电兴乡”社会实践团在拉古村开展系列实践活动。通过居民走访、环境考察、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情况等,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与校园主题社会实践深度融合,引导青年学生在乡村全面振兴的生动实践中展现青春作为、贡献青春力量。近年来,拉古满族乡与东北大学广泛开展深度交流合作,在拉古村成立了“东北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积极构建高校、乡村协同运行机制,引导广大
发表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关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第六...
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相关规定,现将示范区第六批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购房补贴名单予以公示(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8月22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1、122号窗口 联系人:丁禹含、王梓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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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关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第六...
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租房补贴相关规定,现将示范区第六批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租房补贴名单予以公示(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8月22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1、122号窗口 联系人:丁禹含、王梓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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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关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第三...
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博士补贴相关规定,现将示范区第三批博士补贴名单予以公示(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8月22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1、122号窗口 联系人:丁禹含、王梓丞 联系电话:1370405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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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学习进行时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
【学习进行时】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回信,对他们予以亲切勉励,并向全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志愿者致以诚挚问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新华社《学习进行时》推出文章,讲述习近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故事。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发表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 郝...
8月15日,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大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树牢寸海寸金意识,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注入强劲蓝色动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主席周波,省委副书记
发表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关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首批...
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沈抚示范区首批高层次人才工作站2024年支持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8月22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1、122号窗口 联系人:丁禹含
发表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关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首批...
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人才政策兑现相关规定,现对示范区首批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配套项目2024年支持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8月22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1、122号窗口 联系人:丁禹含
发表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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