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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
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赵乐际出席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并讲话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丰富和发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学习笔记: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习...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省委召开市委书记座谈会听取对明年...
省委召开市委书记座谈会听取对明年全省经济工作意见建议 郝鹏主持并讲话 李乐成出席 12月5日,省委召开市委书记座谈会,听取对明年全省经济工作意见建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出席会议。 12月5日,省委召开市委书记座谈会,听取对明年全省经济工作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负责同志围绕“今年全省经济工作怎么看、明年全省经济工作怎么干”作交流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沈抚示范区推“10+1”举措 保今冬明...
挥重拳、出实招,聚力联动。12月1日,在沈抚示范区安委会2023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上,沈抚示范区安委会联合成员单位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结合研判示范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启动“10+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全方位全链条推进示范区安全生产工作提档升级。 此次启动的“10+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再次细化了示范区冬春火灾防控、非煤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建筑安全、特种设备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保交楼”捷报!沈抚养生谷首批住...
“交房两年多,虽然房子已经住进去了,但心是还悬着的,担心没有房产证,房子会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出问题,今天终于办上房证了,咱这心也踏实了。”12月5日,沈抚养生谷项目开启首批房产证办理,首户办证业主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开心地和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养生谷是沈抚示范区域内一个住宅及商业配套综合开发大型项目,因其开发商问题曾一度停工搁浅。2021年9月,随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保交楼”工作专班成立,“保交楼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沈抚示范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按照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当天,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各街道(乡、经济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物品、“一社区(村)一律师”现场法律解答等多种形式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让广大群众近距离接触法律服务,有效提升大家的获得感、安全感,为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深井子街道康红社区:合力拓展销售...
“在村干部的帮助下,树莓都卖出去了,感谢政府。”深井子街道康红社区树莓种植户开心地说。2023年,康红社区200亩树莓滞销,社区党支部党员干部主动出击,第一时间整合资源,积极与各地采购商沟通对接拓展销售渠道。通过不懈努力顺利解决了树莓滞销难题,保障了种植户的经济效益。同时,为进一步壮树莓种植特色经济,康红社区还向辽宁省委组织部争取到了100万元专项资金,目前树莓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SF-XB-01单元用地优化调整可行性...
一、项目区位 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示范区SF-XB-01单元,位于示范区高品质服务区白沙岛东部,处于示范区的科技产业功能区,主要功能为科研、教育、居住、商业服务等,控规单元总面积约79.82公顷。单元北临浑河,南邻小沙河,自然条件优越,景观条件极佳。 二、项目背景 圣丰科技小镇项目总体概念方案于2020年3月14日由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时审查通过了该项目售楼处建设方案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习近平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和...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记者 郑明达)12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来华举行第二十四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 12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来华举行第二十四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习近平指出,去年年底以来,中欧关系呈现巩固发展的良好势头,战略、经贸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关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2...
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综合贡献奖励相关规定,现将示范区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综合贡献奖励名单予以公示(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12月14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号窗口 联 系 人:邢 丹 联系电话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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