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的倡议书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作者:市场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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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辽宁省食安委相关要求,域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做好相关工作,沈抚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出倡议,诚邀您携手同行,在食品行业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内部吹哨人”机制,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一、做食品安全的“守护者”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每一位食品从业人员都是食品安全的利害关系人。希望大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种植、饲养、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如原料质量问题、加工操作不规范、添加剂使用不当、环境卫生不达标等。您的每一个细心观察、每一次及时报告,都可能避免一场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奖励激励与保护机制

企业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对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如现金补贴、购物卡、荣誉证书、评优先等,做到“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风险隐患的予以重奖。同时,要严格保护吹哨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严禁对吹哨人进行打击报复,为员工营造安全、放心的举报环境。

三、要强化隐患整改促进提升

企业接到隐患或者问题报告,核实整改是关键。接到内部报告的风险隐患后,请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第一时间组织整改。能当场解决的,绝不拖延到第二天;需要长期改进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整改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接受监督,更要举一反三、深挖根源,真正实现 “排查一个隐患,提升一个环节”。

四、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氛围

食品安全没有旁观者,人人都应是“参与者”。企业要通过开展培训、宣传活动等,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属地政府的监管和广大消费者与媒体的监督,共同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作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部门监管,建立完善“内部吹哨人”机制,既是作为食品从业者应当坚守的“良心”,也是食品从业者应当具备的“底气”。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以“内部吹哨人”机制为纽带,凝聚企业内部力量,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为示范区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202510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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