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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求发主持召开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 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再部署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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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行再学习,对全省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再部署。省委书记、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陈求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到具体行动上。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全局观念,坚定改革方向不动摇,巩固改革成果不反弹。要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聚焦转变和优化职能,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认真履职尽责,坚决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党管机构编制的制度性安排,是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全省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等要持续深入抓好《条例》学习和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事,按程序、按权限办事,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条例》深入人心。省委编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到位、执行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继续谋划推进下步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统筹谋划,坚持编制下移,以上率下、上下协同,把更多编制充实到基层,为县乡一线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编制和人员保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坚决从严从紧掌握机构编制和限额,严格审核、把好关口,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履职尽责,更好发挥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振兴发展重要作用。

省委副书记、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周波,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治原出席会议。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