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2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核工作已结束,现将拟拨付资金在沈抚示范区官方网站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向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提出复核申请。
受理部门: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民政科
联系电话:56608060
来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邮政编码:110172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23年8月31日
2022年度沈抚示范区运营补贴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