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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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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天,也是我省第十三个政务公开日。《条例》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780多万条、依申请公开信息5.2万余条,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了良好环境和氛围。

一、贯彻落实新《条例》,要着力把握新变化、新要求,练好基本功

新《条例》深刻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立足基本国情,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适应新时代要求、符合群众需求的创新性举措,制度安排更加合理完善,工作措施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为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根本保障。

准确把握基本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正式写入新《条例》,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总的遵循和基本原则。要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政府工作的习惯和常态,政府信息一经形成,只要符合主动公开要求,一律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同时,要严守“例外”规定,把握好《条例》第十四、十五、十六条明确的三类“例外”情形。

着力拓宽基本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的两条基本渠道,也是两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新《条例》用两个独立章节进行规定,占一半以上篇幅,必须重点消化理解、落实到位。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落实好规定的15类信息,并结合各级政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适应取消“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限制的变化,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作出答复。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因情势变化不再“例外”的信息,对频繁“被申请”的信息,逐步向主动公开转化。

不断强化基本载体。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档案馆等传统媒介,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新《条例》对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提出了新要求。各级政府要与时俱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政府门户网站有机衔接,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要件、结果等“一网通查”“一网通办”。

建立健全基本制度。新《条例》对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符合保密规定;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以牵头机关为主,保证内容一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督促整改、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贯彻落实新《条例》,要结合辽宁实际,助力振兴发展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政府系统坚持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作为推工作、转作风、塑形象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连续第二年开展专项行动,具体推进重点指标、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和“双百攻坚”四个方面380项任务,全力推动全年目标的完成。在这个过程中,政务公开要贯穿始终,发挥五方面助力作用。

推进重点指标公开,引导发展预期。专项行动设定了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17项重点指标,这些指标完成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市场预期和群众信心。2019年一季度,我省经济运行实现“开门红”,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1%,是自2014年第四季度以来的最高增速,开始跟上全国步伐。我们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和解读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并接受媒体采访,用一张实打实的“成绩单”增强了外界对辽宁的信心。要不断总结这方面工作经验,理性引导各方预期。

推进重点工作公开,凝聚各方合力。专项行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短板”“六项重点工作”,设定了111项重点工作,这些工作关系当前、影响长远,不仅需要政府推进落实,还必须得到企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因此,不仅要加强信息公开,更要做好政策解读。要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组织媒体专访、发表权威文章等方式,充分解读111项重点工作的实施背景、政策措施、预期目标、作用意义等,化解抵触和疑虑、增进认同和共识。要增强解读效果,多用客观数据,多举事实案例,多采取问答、图解、视频、动漫等通俗化、形象化的展现方式,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信得过、用得上,愿意主动配合、落实政策。

推进重点任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专项行动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等设定了52项重点任务。这些任务的共同特点是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且难点多、痛点多,容易引起负面舆情和敏感事件。因此,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公开养老金发放、政府债务化解、金融风险防范、精准脱贫进展、污染防治成效、民企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先声夺人、定向定调;另一方面要加强政务舆情监测预警,发现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有效回应,公开真相澄清事实,公开过程讲清原委,公开政府立场理顺社会情绪,公开处置进展,缓解矛盾问题。

推进重大项目公开,助力“双百攻坚”。“双百攻坚”是推动开放发展的重头戏,全省要深入推进100个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强力推进100个重大招商项目签约落地。对项目单位来说,掌握项目审批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尤为重要,不仅可以加快项目签约落地、竣工投产,还可以监督政府行为,防止权力寻租。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重点公开项目设计、选址、用地、环评、招标、施工、监理、安全、验收、审计等方面政府信息,让项目单位对整个流程清清楚楚,对每个环节明明白白,对各项结果没有异议,不跑冤枉路,不被“潜规则”。

推进典型事例公开,树立实干形象。开展专项行动的初衷,一方面是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另一方面是推动政府作风大转变,重塑辽宁干部形象。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展示和宣传,让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变化。要多公开可资借鉴的成功事例和经验做法,多公开苦干实干、敢闯敢干、创新巧干的先进事迹,打造工作交流提升的“宣讲台”、干部风采的“展示台”。同时,还要敢于公开督查检查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敢于点名道姓、揭短亮丑,让公开发挥出“曝光台”“黑名单”的鞭策作用。

新《条例》正式施行,“重强抓”行动正酣。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各项要求,用信息公开的小积累,为专项行动营造大环境、增添大力量,用企业认可、群众满意的工作实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