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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 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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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2020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20个不达标或不稳定达标河段和21个大气重污染区域,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多年来最好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持续增强。报告实事求是反映了2020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021年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这个报告。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差距和短板,并提出一些意见建议。主要有: 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战略定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不断增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治污水平,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大力开展碳达峰行动。把落实碳达峰工作作为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科学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推动碳排放总量控制等政策工具落地见效。结合我省老工业基地实际,围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明确重点行业达峰目标,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淘汰退出和绿色化改造,研究制定高碳产业名录。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提高新能源、清洁能源比重。加大科研经费支撑保障力度,开展低碳技术项目库建设,强化科技落地和难点问题攻关,支持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三、加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施精准督办,持续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力推进2021年整改工作任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反弹。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聚焦重点领域主攻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超常规措施办法,切实开展我省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的自查整改,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处置等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围绕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等工作,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方位加强涉气污染源管控,加快重点治气工程建设,推动空气质量实现更大幅度改善。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加大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强近海海域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黑臭水体整治。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大污染地块的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力度,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关注并解决光污染等新型环境污染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五、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细致做好各市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增强治污主体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推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有效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