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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工作简报第22期
发布时间:202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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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简报

〔第22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协调组 2021年5月1日

5月1日,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董峰、管委会副主任杨晔带领相关部门及各街道(乡、经济区)负责人,实地督导环保督察交办案件的查办和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召开办公会,研究下步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问题边督边改、即知即改工作。

董峰一行先后来到矿务局砂场、青台子村、田屯村、罕王直接还原铁有限公司拉古分公司等地,现场对物料堆整治、垃圾集中治理情况进一步督办。

董峰在督办中要求,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私排乱倒违法行为。对违规堆放物料堆企业要坚决关闭,限期清运钢渣、石料堆,对逾期未完成清运的企业由政府对违规物料堆进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大对恶意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相关部门要紧盯整改进度,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清运,并做好持续监管工作及长效管理,防止回潮反复,确保高质量、高效率抓好整改,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垃圾集中治理。相关部门要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要落实整改措施、倒排整改时间,限时完成垃圾清运工作,结合正在实施的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程,同步乡村公共空间垃圾整治,清除村内柴草等杂物垃圾,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固定收集点,彻底改变村容村貌,将青台子村打造成示范村,改造经验在示范区进行推广,各街道(乡、经济区)改造村屯数量在30%以上。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垃圾集中处置工作,为百姓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董峰在督办中强调,这一批督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首批督察,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要强化使命担当,压紧压实责任,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交办问题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