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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工作简报第21期
发布时间:202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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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简报

〔第21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协调组 2021年5月1日

4月23日,副省长、沈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陈绿平到沈抚示范区调研并主持召开示范区党工委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推进落实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交办问题整治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示范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把脉问诊”。示范区党工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从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自觉接受督察、主动配合督察、全力支持督察,对省工作协调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跟踪问效,坚决完成整治任务。

会议要求,一要坚决做好交办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发现和移交的问题,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要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一抓到底、动真碰硬的作风,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不留隐患。二要超前谋划碳达峰碳中和秉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建立碳排放统计平台,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摸底调研,率先编制示范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控增量、减存量。三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环境准入,对能耗高、排放量大的项目从源头防控,特别要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等项目环评的审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转变发展模式。四是要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与沈阳市和抚顺市持续推进三方区域生态环境联动机制,重点联合整治废钢渣、建筑垃圾等工业固体废物违法排放造成二次污染问题,联防联控大气及水环境质量,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共享。

会议指出,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重点,以协同减污降碳为总抓手,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防风险、强生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