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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93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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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沈抚新区青城铸铁制造公司露天堆存 855 桶煤焦油,无防渗、防雨措施。

二、整改目标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一)2021 年 4 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对违法贮存危险废物行为予以处罚。

(二)2021 年 5 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 855 桶煤焦油进行规范处置。

(三)加强危险废物监管,2021 年年底前,完成域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1年4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沈抚环责决字【2021】第005号),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对违法贮存危险废物行为处20万元罚款。5月,委托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对855桶煤焦油进行合法转移处置。12月底前,对域内43家重点涉危废企业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6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