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被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产品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安全、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学生和学校的期待。为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安全消费,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学生校服消费提示。一、校服生产单位要履行校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学生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标准要求生产质量符合要求、安全舒适的校服产品。2.学生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对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保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原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等;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两年。3.学生校服标识应严格按相关标准进行标注,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号型、执行产品标准、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等。4.学生校服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向使用单位供货。二、学校采购要严格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行1.学生校服使用单位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学生校服。采购单位进行校服选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 5296.4-2012)等国家标准。2.学生校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验明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确认产品标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学生校服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学生校服进行检验。三、家长和学生使用校服要注意以下四点1.家长及学生在拿到校服后应仔细查看标识信息是否包含主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号型、洗涤维护方法等信息。2.打开包装后检查校服内是否存在残留的尖锐物,检查拉锁等部位是否存在锐利边缘。3.重点查看校服的绳带,尤其是头颈部绳带。7岁以下儿童的校服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7岁以上儿童的校服头颈部区域,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应有超过75mm的自由端;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不应有突出的绳圈,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尺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150mm;除肩带和颈带外,其他绳带不应使用弹性绳带。
4.建议及时试穿校服,查验号型是否适合,如不适合应及时更换。按照标识标注的洗涤维护方法对学生校服进行洗涤、晾晒。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要查看纤维含量。纤维含量是企业向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和明示担保,学校和家长可根据服装使用说明中标注的纤维含量,选择适合自己穿着面料的服装。纤维含量反映了纺织产品的材质属性,决定了纺织产品的服用性能与舒适程度。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学生家长,如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校服时,可拨打024-523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