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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清理规范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的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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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决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促进我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根据中央第六巡视组的要求及一军省长、张雷常务副省长的批示精神,结合“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原则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为规避主管部门责任而要求企业群众提供的证明,一律取消。

(二)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是梳理清单(完成时限:5月20日——6月10日)。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需企业和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拟取消、拟保留证明事项分类,形成梳理清单。

二是集中调整(完成时限:6月11日——6月20日)。针对取消调整的证明事项,明确相关证明取消后相关事项的办理方式,简化办理流程,做好取消证明的后续对接工作。

三是公布目录(完成时限:6月21日——6月30日)。汇总全省取消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编制《辽宁省第一批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目录》,并分阶段、分批次向全社会公开。

四是动态管理(长期推进)。建立健全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规范清单管理,巩固清理成果,确保“清单以外无证明”。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要加强工作统筹,以互联网+为依托,强化层级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和信息共享。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省政府将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证明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此次清理规范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辽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