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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抚示范区的外贸企业迎来利好 足不出区就能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业务
发布时间: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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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辽宁赛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苏女士在沈抚示范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一站式窗口,成功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海关编码注册申请业务。从办理备案登记到取得海关编码,整个过程不到半小时。苏女士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这么快!真得感谢示范区‘一站式’审批模式和职能部门高效的效率,让我足不出区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办理完这些业务。对我们企业来讲,时间就是金钱,示范区的办事效率对企业就是最大的‘盈利’!”

办理完业务后,苏女士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她坦言,作为一家外贸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海关编码是企业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一项必要条件,有了这些“通行证”,企业就可以“名正言顺”开展各项业务。

此前,由于示范区不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管理权限,域内企业在本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后,如想从事对外贸易,只能到沈阳、抚顺两市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拿到备案登记表后,还需到所在地区海关部门办理代码申请、备案等业务,整个办理周期少则几天,多则一至两个星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很多企业造成了诸多困恼和不便。

企业的合理需求就是职能部门努力的方向。一直以来,示范区积极向上争取扩大商务管理权限、优化商务发展环境,并得到了省商务厅的大力支持。在省商务厅的积极申请下,不久前,国家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委托沈抚示范区开放合作局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外贸企业,沈抚海关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通过设立线下窗口的方式,在全省率先将涉企业务入驻在办事大厅的海关机构,使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海关编码申请等业务能够在一站式办理,实现业务办理的无缝衔接,帮助企业省去了四处跑腿的烦恼,极大提升了办理效率。

与此同时,为了做好新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机关业务承接工作,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前,省商务厅行政审批处负责人为示范区开放合作局、行政审批局、海关等参训人员解读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政策规定,发放了商务部统一刻制的备案专用章及分配给各备案机关的账户密码,并现场演示备案登记系统操作流程,详细讲解了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最好的营商环境就是让企业觉得办事方便,企业的合理诉求能得到最大程度的解决。”开放合作局局长曹阳表示,我们将继续以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做好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和服务,提高企业申请进出口权的积极性,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为加快推动示范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