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改革创新 > 创新发展 > 正文
改革创新
沈抚示范区召开第15次党工委会议
发布时间:2023-05-25
【字体: 放大 缩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5月24日,副省长、沈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高涛主持召开沈抚示范区2023年第15次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示范区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力打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攻坚二季度、奋力实现“双过半”,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坚实支撑。

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新时代10年全面深化改革政治内涵的认识,自觉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将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向前进。要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主导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打造高品质公共服务示范区等重点方面寻求突破,努力探索新经验、改出新样板。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扛起改革责任,扎实推进改革任务,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为奋进示范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强劲动力和活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及全国巡视工作会议、《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深刻内涵,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铁军。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的通知》精神;传达了全省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审议通过了示范区关于调查研究的有关文件。

省政府副秘书长孙伟列席会议。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宏德,沈抚示范区领导李刚、刘为东、武佩莹、张新天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