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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沈抚示范区开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宣讲
发布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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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宣传贯彻《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在示范区营造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日前,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邀请省科技厅宣讲团来到示范区,为域内科研院校、重点企业进行了《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宣讲。

《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科技创新活动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对各创新主体的鼓励支持事项。

宣讲会上,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一级调研员邹复勇围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总体思路和原则、主要内容、制度创新点、贯彻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内容涵盖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创新生态、创新支撑等诸多方面。参会企业纷纷表示,通过聆听专家讲解,利于企业第一时间把握核心要义,受益匪浅,在今后工作中,将紧密联系企业实际,将政策转化为推动科技创新的有力举措,以科技创新为示范区发展作贡献。

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向与会企业发放了《国家、辽宁省科技政策文件汇编》《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产业创新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深入开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各项规定转化为工作任务,转化为具体行动,转化为推动科技创新的务实举措,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做法,推动示范区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