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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供热系统即将开栓供热!
发布时间: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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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至2024供暖季即将开始,供热工作是关系百姓福祉的民生实事,为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提升服务成色、降低投诉率与故障率,10月25日起,沈抚示范区供热系统将先后进入冷态、热态试运行阶段,确保11月1日零时正常供热,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沈抚示范区各供热提前储备冬季供热煤炭,截至目前,储煤率达到89%。

●2023年夏季各企业“三修”及“冬病夏治”工作已于9月末完成,包括辽宁大唐国际沈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合力供热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累计完成管网改造约2.33公里;沈阳合力供热有限公司、抚顺市明圣供热有限公司、沈阳新天地供热有限公司3家企业共检修锅炉6台;各供热单位共检修换热站达125座,企业“三修”工作已通过专家组评估。

●2023年10月,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委托省内专业机构对示范区相关热源及供热企业总体用热情况及热源分配进行科学分析基础上,编制了《示范区供热运行分析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故障应急预案,对全示范区内各供热单位进行统一协同联调,以确保本供暖季供热工作安全稳定。

示范区供热冷态运行时间为10月25至10月28日进行,10月29日各供热单位热态运行,保证2023年11月1日供热用户正常开栓供热。

供热问题一点通

办理停供时间?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 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二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

如果在供热期中室温没到18℃,如何要求上门测温?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十二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用户对供热单位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十二小时内组织现场测温。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未达标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至测温达标之日止,按日向用户退还日标准热费两倍的热费,退还热费总额不超过用户当期交纳的热费。

测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使用经检定、校准、测试合格的测温器具,并在10时至14时之外的时段进行。温度测量和认定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如果去年家里暖气不怎么热,今年应该怎么办?

先检查一下窗户的密封及房屋保温情况及供热管线的畅通,今年在供热开栓前联系所属换热站检查进户阀门开关是否正常,如家里采取地热方式供热可提前清洗过滤网,建议每2年或根据实际情况清洗地热管线,确保供热系统管线里面没有污垢,沙子或其他杂质等堵塞现象;如果是采取暖气片供热方式供热可提前疏通暖气设施,从而提高供热效果。

反映供热问题,是应该先找供热公司还是先联系换热站?

可通过拨打所属供热单位24小时客服电话进行报修,换热站人员会在接到报修后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并预约时间上门维修,解决用户存在的供热问题。

供热温度达标的温度是多少?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十九条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023-2024

沈抚示范区供热单位公开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