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省民族和宗教委副主任李国华率督导督查组来到沈抚示范区,就示范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和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幼学,省民宗委相关处室负责人、沈抚示范区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导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高湾经济区、李石街道、深井子街道和汪家街道,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对照“四进”内容,认真听取介绍、细致察看场所“四进”情况,重点对各宗教场所活动是否规范,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是否充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有宣传板上墙,宪法法规是否齐全,是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内容融入讲经讲道演讲稿中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提醒相关负责人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止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宗教的渗透,确保辖区和谐稳定;要坚决贯彻执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和参加宗教活动、经学班等,坚持正面引导,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
随后,督导督查组在座谈会上听取了沈抚示范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并与示范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督导督查组强调,“四进”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既要有部门和团体的全面统筹又要有具体场所的具体落实、既要有思想认识的不断深化过程又要有形式内容的不断丰富,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刻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严峻性,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处理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日常管理、长效管理,补齐短板,继续把党的宗教政策落到实处,把宗教工作做好、做实,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