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沈抚资讯 > 沈抚动态 > 正文
沈抚资讯
时政要闻|沈抚示范区党工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3-25
【字体: 放大 缩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按照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第三轮巡察两个巡察组进驻示范区13个内设机构和1个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工作。3月23日,两个巡察组分别召开进驻工作动员会。巡察组成员,被巡察党组织委管副职以上领导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会议。会上,巡察组组长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组将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任务要求、示范区党工委工作安排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为示范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为开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理解把握党中央、省委对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统一思想认识,全力配合好巡察工作。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将此次巡察作为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契机,正确处理巡察和工作的关系,实现巡察、工作两不误。要如实反映问题,坚决杜绝出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情况,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做到即知即改,强化边巡边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表示,作为被巡察部门,要坚决贯彻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部署,切实增强配合巡察、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坦诚接受党工委的政治监督。要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以端正的态度做好工作保障。

巡察期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第一巡察组巡察范围:党建工作部、发展改革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开放合作局、社会事业局。

1.信访接待窗口: 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信访接待室(滨河路1号办公楼)

2.邮政信箱: 辽宁省沈阳市B002号邮政信箱

3.电子邮箱: xcb13188264392@163.com

4.举报电话: 13188264392

第二巡察组巡察范围:办公室、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财政金融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土地征收办。

1.信访接待窗口: 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信访接待室(滨河路1号办公楼)

2.邮政信箱: 辽宁省沈阳市B003号邮政信箱

3.电子邮箱:

xcb13188264593@163.com

4.举报电话: 13188264593

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时间为:每周五(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巡察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0日17: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相关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