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应急管理局联合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了高层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齐配全并完整好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措施以及单位开展防火安全自查、制定灭火疏散预案等情况。对物业公司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进行了强调,进一步增强了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应急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