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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召开第26次党工委会议暨第7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2年05月1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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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副省长、沈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陈绿平委托,5月18日,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董峰主持召开沈抚示范区第26次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沈抚示范区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沈抚示范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共青团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入论述了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团结、组织、动员青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重大课题,指明了新时代共青团工作的努力方向,对广大共青团员寄予殷切希望,对共青团干部提出明确要求。

● 沈抚示范区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加强对团干部和各类青年人才的培养,引导广大青年聚焦“四个定位”和“五大任务”,积极投身经济发展主战场、社会建设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沈抚示范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 各街道(乡、经济区)和学校、企业的团组织要采取多项举措,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各自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密切联系青年、紧紧依靠青年,加强基层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始终成为党联系青年最为牢固的桥梁纽带,带领团员青年和青年干部创造青春建功新时代的崭新业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沈抚示范区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沈抚示范区各级部门要深刻认识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正确处理资本和利益分配问题,做到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推动各类资本规范发展、有序发展、健康发展。要注重激发各类资本活力,提升资本服务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和民生保障的能力,为各类资本在沈抚示范区发展创造公平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助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系列会议精神,研究沈抚示范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系列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牢牢把握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创新,力争创造更多制度性创新成果,打造全省改革创新“试验田”。

● 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按照“推广一批、形成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方案举措、压实改革责任,着力打造具有示范区特色的改革亮点、创新经验。

● 要强化正向激励,进一步凝聚改革创新合力,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有干劲、有奔头,凝聚起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研究沈抚示范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意见》从“坚定历史自信”“增强理论自觉”“提高政治能力”“强化宗旨意识”“激发昂扬斗志”“永葆初心使命”6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为全党进一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沈抚示范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和把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大意义,更好地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考出好成绩。

会议听取了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坚持问题导向,规范高效抓好流调溯源、快速转运、集中隔离、社区管控,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重点场所筛查,尽快打赢重点地区疫情防控歼灭战。

会议审议通过了《沈抚示范区税务局关于支持招商 服务沈抚示范区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听取了关于成立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

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刚、刘为东、杨晔、牟国明、尹明,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武佩莹,各街道(乡、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各驻区单位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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