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机构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点击:
字号:       打印本页
   一、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职能
  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根据省委授权,代表省委全面领导省沈抚示范区党的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各项 决议、决定,讨论和决定沈抚示范区党的工作和经济社会发 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管理党的组织关系,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 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审批成立基层党组织, 做好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按照省委授权的市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省沈抚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交流调配、 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工作, 负责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管理工作。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委员会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五)研究决定宣传思想文化、群众、统战、政法等方 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统筹协调有关地区在沈抚示范区经济建设和开发 开放中的关系,协调推进区域发展。
  (七)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承担组织、协调和推进沈抚示范区建设发展职责,依法经授权行使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市、县级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专 项规划。
  (二)负责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工作,统筹主导产业和 重大项目布局,推进特色产业集群、专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 设,负责与先进地区以及重点产业园区开展园区共建和项目 合作。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和科技创新融合发展。
  (三)推进现代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与国 内外金融集聚区、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负责财政收 支、金融监管、专项资金和国库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国有资 产出资人职责。
  (四)负责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制定相关投资促进政 策措施,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承担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对外贸易和外事工作。
  (五)负责科学规划空间发展布局,推动区域融合发展, 优化土地资源,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 运输、水利、人防、林业等工作。

  (六)负责对照国际规则、惯例和标准,建设市场化、 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 务等改革创新,依法经授权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执法。

  (七)负责公共服务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民政、社 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体育、医疗保障 等民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突 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政法、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等工作。
  (九)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承 担重点领域改革先行先试等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 经验。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落 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公务接待、综合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和审计工作,承担政策研究、文字综合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绩效考核、招才引智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工作,负责宣传、统战、巡察、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发展改革局(统计局)。牵头落实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牵头负责改革创新工作,组织落实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承担重点领域改革先行先试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重大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责与先进地区以及重点产业园区开展项目合 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承担统计和经济运行工作,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协调服务等工作。

  (四)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统筹推进产业高质量发 展工作,推动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组织编制并实施产业发 展规划和政策,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 业,推进特色产业集群、专业园区建设,负责企业运行态势 分析监测和运行保障,负责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拟订并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措施,培育创新主体,搭建创新平台,集 聚创新要素。承担扶贫工作。

  (五)财政金融局。拟订并实施财政、金融发展、国有 资产监管政策措施,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预决算草 案并组织执行,监督财政资金运行,承担政府采购监管、投 资评审、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金融发展和运行管理工 作,推进现代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与国内外金 融集聚区、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六)投资促进局。拟订并实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政 策措施,组织开展精准招商和专业招商,负责招商引资和项 目策划工作,协调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立项、建设和竣工等工 作,承担协调项目服务和招商考核工作。
  (七)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 室)。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负 责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融合 发展,优化土地资源。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人防、林业等工作,承担土地、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承担建设领域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八)行政审批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改革创新工作,经授权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照国际规则、惯例和标准,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九)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 药品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计量、标准化和知识产权保 护等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市场监管领域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综合执法局。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依 法经授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 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人防等领域综 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开放合作局。统筹对外开放工作,积极融入共 建“一带一路”,负责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对外贸易、外资招商和外事工作,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承担推动贸易便 利化工作。
  (十二)社会事业局。负责公共服务工作,承担教育、 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体育、 医疗保障等民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 产综合监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负 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
   四、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