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5年清明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认识压责任,推进作风建设不停歇
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决定事业成败。示范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重要节点正风肃纪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文明殡葬祭祀相关规定,坚决抵制“节日腐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严明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崇廉尚俭、移风易俗,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一刻不停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二、强定力重约束,狠刹歪风邪气不松劲
示范区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底线,自觉做到“八个严禁”,确保令行禁止:严禁借祭扫之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利用工作时间祭扫,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基层单位的宴请、旅游;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或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在开展祭扫活动时违反文明祭扫相关规定或春季防火有关要求;严禁其他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三、强监督促改革,坚持纠树并举扬新风
示范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监督执纪,风腐同查同治,对违规吃喝等作风顽疾靶向发力、坚决纠治,推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得高质量发展新成效。要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贯穿始终,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形成震慑。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把查处“四风”问题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督促堵塞制度漏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立足职责推进移风易俗,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以优良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
举报电话:12388
省沈抚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