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域内202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辽宁省政务服务网、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的“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辽宁省政务服务网自主申报网址为http://abllwrz.lncl.org.cn:8443/wbxt/#/login)
四、申报材料
网上办理: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调取单位基本信息,并填报和上传单位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在系统中填写单位基本信息。
五、相关说明
(一)202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按相关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按相关规定直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社会治理指挥中心12层1213室
联系电话:024 - 56608060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