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共享单车点位设置导则》意见的通知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要求,立足示范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际,现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共享单车点位设置导则》征求公众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在截止时间前以电子载体方式,反馈至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共享单车点位设置导则》.docx
附件2.《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共享单车点位设置导则》.pdf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