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本公示发布后对上述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3日17:00前向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24-56608871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附件:2024年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小学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党建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