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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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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赣商总部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2月5日以总价1753万元的价格竞得宗地编号为示范区国土网挂2021-01-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1年2月7日与我局签订了合同编号:2101122021SF0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于2022年2月4日前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条规定,并报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同意,我局公告如下:

1.即日起解除双方签署的合同编号:2101122021SF0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买保证金439万元不予返还,我局依法保留追究你公司其他损失权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