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高水平人才交流活动费用补贴相关规定,经申报受理、审核认定等程序,现将示范区高水平人才交流活动费用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5月9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117号窗口
联系人:正珅、丁禹含
联系电话:13704051567(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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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建工作部)
2024年4月29日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高水平人才
交流活动费用补贴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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