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引进员额制专业人才公告》要求,目前面试已完成,现将总成绩予以公示,并发布考察及体检通知如下:
1、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详见附件。
2、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1日-1月23日。
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监督举报。
三、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是否存在犯罪记录、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工作经历核实、以往业绩核实,是否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情况。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体检地点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沈阳市和平区荣生街14号)
3.体检注意事项
(1)请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1寸证件照,到门诊楼(2号楼)体检中心门口集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
(2)体检前1日应清淡饮食、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空腹。
(3)留取尿液标本时,建议留取中段尿。
(4)采血后请按压穿刺点3-5分钟,以免皮下淤血,如有晕血、晕针经历请提前告知采血护士。
(5)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指引单交还指定诊室。
(6)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考生须知
1.考察过程中发现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招录要求条件不符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考察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招录机会。体检不合格,招录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3.考察体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4-31226546
监督电话:1238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