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综合贡献奖励相关规定,现将示范区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综合贡献奖励名单予以公示(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12月14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号窗口
联 系 人:邢 丹
电子邮箱:jrzxrczc@163.com
附件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综合贡献奖励公示名单.pdf
示范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