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规定,经申报受理、审核认定等程序,拟确定张红奎、杨双等62人为示范区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人选(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12月14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117号窗口
联 系 人:邢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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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人选公示名单.pdf
示范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建工作部)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