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沈抚示范区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级企业的公示公告(第二批)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等程序,拟确定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电机集团大型电机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2023年度沈抚示范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公告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20 日。
在此期间,如对公告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传真,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24-56592860
传真:024-56608888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汪家街道金枫街75-1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110000
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