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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2023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人员租赁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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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2023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人员租赁补贴公示
依据抚政办发[2009]68号文件《抚顺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暂行办法》,经本人申请,社区、街道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社区初审,街道复审,示范区民政局复核,示范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及公示。
序号 申请人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家庭住址 补贴人口 社区
1 李辉 210***********1215 彰武路5号和美家园13#-5-402室 1 康宁社区










































对以上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来电、信函等方式,向示范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4日
举报电话:56622370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