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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女企业家协会招募会员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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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之路崎岖坎坷

奋斗之路孤勇执着

“我们”在一起

如果你是

如果你身边有

优秀女性企业法人或女性经营者、管理者

欢迎加入我们!

共创“她时代”!

为了凝聚新力量、促进新发展、展示新作为,不断加强沈抚示范区女企业家沟通交流,帮助更多女性创新创业,让“她力量”助力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将成立女企业家协会。为进一步增强协会队伍的广泛性、多样性,最大限度地吸收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企业家或管理者,现面向示范区招募优秀女企业家会员。

成立背景

1.助推“她”成长

为示范区女企业家与社会各界妇女之间搭建桥梁。

为示范区女企业家之间学习交流、引导推动、创新创业发展提供平台。

2.提升“她" 成果

致力于开展各种培训研讨、信息支持等活动,提供政策法律等咨询服务,推动企业创新与发展。

宣传女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促进企业做优做强。

3.贡献”她“力量

引导女企业家积极参与巾帼创业创新、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女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为示范区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协会性质与运作方式

协会将作为法人社团在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依法登记。业务主管部门是示范区妇工委,在业务工作中接受示范区妇工委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的指导监督管理。

协会成立后,依照《示范区女企业家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每年定期缴纳会费。

入会标准及方式

示范区范围内优秀的女性企业法人或女性管理者、经营者,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支持协会工作。

企业有一定的规模,运转正常,征信良好,具有创新型、领先性,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符合标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加入:

1.各街道(乡、经济区)妇联、区直相关部门、产业园区推荐。

2.企业自荐。

入会程序及申报时间

自愿申请加入协会须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入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或企业报送至示范区妇工委办公室(示范区通航大厦11楼)。

申请个人会员入会,填写《示范区女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附件1);申请单位会员入会,填写《示范区女企业家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2),企业负责人应为女性。(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女性企业法人或女性管理者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刘丹,电话:024-67980159 18614360708

电子版同时报送至zhou_lb@neusoft.com。

附件:

1.示范区女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docx

2.示范区女企业家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docx


示范区女企业家协会筹备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