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沈抚示范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过项目申报,我局拟确定在由辽宁明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德翔商务联盟有限公司申报的沈抚示范区数字经济产业园F园、B园,建立沈抚示范区商标品牌指导站,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支持单位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单位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信息予以保护。
联系人:刘明寰
联系电话:024-58065032
电子邮箱:sfxqzscq@sina.com
特此公示。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