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李石大集售卖假牛肉。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立即于当天上午前往李石大集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报请主管局长批准同意,本局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的商品及工具予以扣押,并于当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从某屠宰场购进猪肉,然后将购进的猪肉扒皮、去除肥膘加工出精瘦肉,同购进的牛肉摆放摊床上声称牛肉,以30元/市斤的价格销售猪肉。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七)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