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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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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抚保住安工办【2011】24号文件《抚顺市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报送抚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1.经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审批公租房合格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1

赵健博

220***********0111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2

纪佳琪

210***********0025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3

赵思雨

210***********5028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4

刘羽音

210***********4026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5

宫平

220***********1825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6

张佳伟

211***********4815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7

于林庆

220***********4215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8

赵鑫培

210***********0018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9

姜治宇

210***********2215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10

李博扬

210***********3173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11

王盟

210***********0016

国家税务总局

沈抚新区税务局

对以上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抚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举报、投诉。

2.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

3.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电话:53990378

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举报电话:56608875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